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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紅網株洲1月18日訊(通訊員 林靖琦)1月17日,湖南省株洲縣人民法院對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黃某涉嫌詐騙罪,被告人劉某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作出一審判seo決。判決被告人黃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宣告緩刑4年,罰金2萬元;被告人劉某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判處有期徒刑7個月,宣告緩刑1年,罰金1萬元。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黃某叫人冒充其父,自己冒充其弟弟的身份在株洲縣淥口鎮發佈了二手房轉讓信息,被害人李某看到後表示有意購房,黃某便在株洲市火車站附近花幾百元錢,做了假的房屋全權委托書,假身份證等證件,後冒充其弟弟身份在株洲縣南陽橋信用社還貸15000元將父親的房產證、土地使用證拿回。在使用這些假證件與李某簽訂了購房協議之後,收取李某購房款18萬元。黃某女友在明知這些錢是黃某詐騙所得的情況下,仍製冰機出租然將錢轉到自己的賬戶之下,並將詐騙所得的錢取出用於購買蘋果手機、平板電腦、金器等物肆意揮霍。
  兩被告在被蒸烤箱提起公訴之後,表達了自己的悔罪態度,並積極退賠被害人房款,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最終,法院根據這些情況作出瞭如上判決。  (原標題:男子叫人冒充父親轉賣房產與女友揮霍房款均獲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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